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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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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各培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学员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9月13日至9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69031
【提醒】9月16日开始网上申请,请关注本网通知,提前做好资料准备。
跨专业学员请与培养学院联系,提交相关成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