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省唯一)、全国首批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6个、高峰培育学科4个、特色学科专业(含培育)5个,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6个,安徽省重点学科18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3个。现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本科专业89个。
二、专业介绍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艺术学专业(音乐类、舞蹈类方向);专业代码:1301;
统考科目:英语;
授予学位:艺术学硕士;
培养学院:音乐学院。
(二)专业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3年,现为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音乐联盟理事会团体理事、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召集单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是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安徽省级重点学科。1986年学院获得全国师范院校第一批次硕士授权点,现有艺术学、艺术硕士(音乐)、学科教学(音乐)3个研究生招生专业,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两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2018年开始在校内中国史、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进行博士联合招生培养,2022年获批“中国音乐史”目录外二级博士学位点,2024年获批音乐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5人。艺术学专业于1986年获批“音乐学”硕士授权点,201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22年对应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包括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西方音乐史、舞蹈教育学6个研究方向。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参与相关项目、课题、获得奖项、撰写报告、论文等)。
(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蓝色背景证件照(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很重要,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照片规格见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网站 http://tdxl.chsi.com.cn/tdxlsqxt/);随后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注: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三)资格初审

(四)现场确认
暂定于2025年9月6日(周六)在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物理楼二楼办理现场确认,需申请者本人亲自到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办理流程:
1、提交审查材料: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学士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其他补充材料。
2、采像、打印审查表:现场拍照采集图像;下载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3、缴费:缴纳前两年课程学习费用。(论文指导费暂不交)
4、签字确认:学员认真核对《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5、离场。
注: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
一是 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
二是 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三是 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
四是 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五)结果公示
现场确认后3天内在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即可获得学习资格。未录取者退还缴费。
四、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转入在册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修满学分。课程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4年内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含课程学习的2年;每年可考一次,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年内未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或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力统考科目均通过者,须在达到条件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学员进入论文环节后,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提交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系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费用
(一)学习费用按照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2.60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 1.10万元。
(二)缴费方式:
现场确认时申请者登录学校财务处“校园缴费平台”网上缴纳两年学费(此次不交论文指导费),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请在银行卡上备足学费金额,并提前检查限额,以免支付不了学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线上缴纳,预计每位考生每次每科目100元。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不宜继续学习者、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将取消其学习资格,所交费用不予返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810686836
地址:安徽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答疑:“25秋招同力报名咨询”QQ群,群号6424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