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
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中国史专业招生简章
(2024年)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省唯一)、全国首批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6个、高峰培育学科4个,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4个,安徽省重点学科18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3个。现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本科专业91个。
二、专业介绍
中国史硕士点一级学科至今已有90余年办学历史,是安徽省高校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系科之一,也是安徽省最早拥有硕士(1982年)、博士(2003年)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的历史学科。目前设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两个二级学科,形成徽学、中国经济史、区域社会史、区域教育史、区域文化史等多个颇具特色和影响的研究领域。现有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近40人,导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次、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0人次。获聘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高校拔尖人才3人、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4人,省政府津贴9人,3位教师获曾宪梓教师奖,15位教师获国家级、省级教学优秀奖,是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整体素质优良、团结协作的师资队伍。
近10余年来,本学位点导师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项、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点项目5项,其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项,其它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与研究直接资助项目等省部级项目数十项。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多部著作和学术论文获安徽省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专业代码 | 0602 |
专业名称 | 中国史 |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 历史学 |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 英语 |
授予学位 | 历史学硕士 |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需提供我校培养学院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4、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蓝色背景电子照片;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完成现场拍照和指纹采集,下载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3、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四、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开题后一年内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安徽省发改委核准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2.2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 1.10万元。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不宜继续学习者、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将取消其学习资格,所交费用不予返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553-5910596
地址:安徽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