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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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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 编辑:方群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先后入选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建校九十余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二、学院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起源于1928年,原为学校前身——省立安徽大学所设的政治经济学系。2004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以“探求经管新知、传承徽商精神、培育商科英才、助力区域发展”为使命,以“成为国内一流新徽商人才培养的摇篮”为愿景,秉承“责任、贡献、合作、创新”的价值观,全面推进“红色经管、实力经管、开放经管、创新经管、魅力经管”建设,形成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术型硕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博士点,工商管理(MBA)、会计专硕(MPAcc)和金融专硕(MF)三个专业型硕士点。设有乡村振兴研究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院、安徽创新经济研究院、徽商发展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83人,具有博士学位55人,教授14人,具有海外经历40余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44人。在校生2149人,其中本科生1848人,研究生301人。

学院与ACCA协会合作开设会计学卓越人才班(ACCA方向),与美国西东大学斯蒂尔曼商学院、法国里昂社会经济发展高级学校(ESDES商学院)开设中外合作班。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资格初审、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五、专业介绍

专业代码

1202

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工商管理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英语

授予学位

管理学硕士

工商管理专业以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管理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经济科学和行为科学为理论基础,以统计学、运筹学等数理分析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等为主要研究手段,探讨和研究企业或经济组织的各种管理行为和管理决策的形成过程、特征和相互关系,以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和管理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培养各类专业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推动企业持续发展。本学位点形成了面向学科前沿与结合行业、企业实践;基础研究与社会服务相互促进;学科平台支撑有力,学科体系完整;学术队伍年青化和学缘结构多元化的鲜明学科特色。


六、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全部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在一年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七、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上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

1、学费2.40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1.10万元。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办法将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话:0553-5910593

址:安徽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添加者:方群 审核时间: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