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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须知
发布时间:2009-12-18 浏览:   预审:杨国丽   

我校2009年成人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维护成人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在寒假面授期间对2010级(2009年录取的新生级别为2010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重点

1、审核考生是否有替考行为或其他作弊行为;

2、照顾加分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3、专科毕业证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以及是否真实、专科毕业时间是否早于专升本报考时间(专科毕业日期放宽至2010110日)。

二、交验材料

2010级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

2、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成人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4、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5、专升本考生要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交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新生在报到时除要交验以上材料外,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新生简明情况登记表》(贴照片)和《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务必于报到时一并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在教学点上课的新生交给所在教学点负责人)。以上材料一并装入新生复查档案袋。

三、注意事项

1、经复查,考生如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取消学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2、对因特殊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考生本人务必写出书面保证,并在2010430日前提供未能交验的材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添加者: 审核时间: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