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4 号)要求,现将2025年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一、拟保留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亳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学点。
二、2年过渡整改期已结束,拟撤销安徽师范大学淮南市经济贸易成人中专学校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马鞍山新际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校外教学点、安徽师范大学嘉兴市培黎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提倡实名。
联系电话:0553-3883575,3869116。
电子邮箱:xlb3883575@163.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