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函授站(教学点)考核与评估奖励经费使用办法(修订)》(继教院〔2021〕10 号),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函授站(教学点)考核与评估指标》,学校主管部门对各函授站(教学点)2021年各项工作进行了考评。经各函授站(教学点)申报(推荐)、相关教学学院考评和学校评审小组审核评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优秀等次:合肥函授站 阜阳函授站
良好等次:亳州教学点 蚌埠函授站
不合格等次:淮南教学点
二、招生先进个人
一等奖:王 颖
二等奖:李 健 张军强
三等奖:郭 敏
三、管理先进个人
一等奖:苏 曼
二等奖:董启琛 王 薇
三等奖:杨秀娟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提倡实名。联系电话:0553-3883575,3869116。
电子邮箱:xlb3883575@163.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