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教高〔2009〕5号)和《关于印发< 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09〕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对拟申报学士学位的2015届(秋季)毕业生申报学位的资格进行了预审。经初步审查,共有432名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报条件(初审名单见附件)。请以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于2015年11月15日8:00-16:30办理学位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注意事项:
1、报到地点: 继续教育学院;
2、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申报费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评审费,每人须交纳学位评审费200元;
4、详情请致电0553-3883522、3869272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一:《学士学位申报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二:《2015届(秋季)毕业生学位申报初审合格名单》.xlsx。
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