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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2、负责本部门有关文字材料的草拟和院网页信息素材的提供。

3、会同有关学院组织申报新专业、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选聘授课教师。

4、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和协调各学院安排落实面授、实验、实习、考试、毕业论文等教学工作。

5、负责函授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做好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工作。

7、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评优、毕业生资格审查、办理验印、学位申报和颁发学历证书等项工作。

8、负责教材的征订、发放及结算,组织编写自学指导书和辅导资料等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